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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6-02 | 點閱數: 49
一、職場霸凌定義        職場霸凌可以定義為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藉由濫用權力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之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  行為,致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受羞辱、被孤立及受傷。 二、申訴管道:   (一)處理單位:本校人事室,亦可至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常用捷徑/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網址: https://gov.tw/s4s )提出申訴,由人事總處列管案件後續執行情形   (二)專線電話:06-6552558 分機 830   (三)處理程序: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5-29 | 點閱數: 19
為因應地方檢察署更名,爰修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第八點。
活動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5-29 | 點閱數: 34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目標:數位時代科技發展日新月益,本系列課程協助公務人員掌握科技發展現況與最新趨勢,瞭解各項科技應用影響層面與可能面臨之挑戰。 (二)上課日期時間: 114 年 6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 時 40 分至 4 時 30 分。請於當日下午 1 時 30 分前以視訊會議軟體上線(視訊會議軟體操作事宜將另以電子郵件提供),屆時將由線上助教協助報到點名事宜。 (三)授課講座:曾吉弘博士( CAVEDU 教育團隊創辦人、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四)參訓對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 (五)實施方式: 1、本課程採遠距視訊教學,建議參訓學員優先使...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5-29 | 點閱數: 33
一、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 113 年 1 月 2 日函略以,公務人員加班時數依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下稱加班費支給辦法)規定核給加班費後,其餘以補休假為補償方式者,應於補休期限內(按: 2 年內)休畢為原則,機關應督促所屬公務人員於補休期限內休畢,如因機關確實必要範圍內之業務需要,致無法於補休期限內休畢時,始得例外依法結算計發加班費。 二、為保障同仁健康權,請加強宣導勤休制度,確實管控加班指派並辦理下列事項: (一)各機關應確實簡化內部作業流程或程序,檢討不必要流程,彈性調整人力或工作指導等,儘量避免加班。倘應業務急迫性確有加班之必要,仍應審慎考量,視其輕重緩急覈實由主管指派,...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5-29 | 點閱數: 34
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 114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至 5 時(課程代碼:     TN1140620 )。 (二)活動地點:臺南市美術館 2 館(地址:台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二段 1 號)。 (三)參加人員及報名方式: 1、參加人員以本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公教人員為限,有意願參加者請統一由各機關學校人事人員至終身學習入口網辦理薦送報名(課程代碼如上述),參加人數上限為 70 人。 2、報名期間: 114 年 5 月 27 日起至 6 月 12 日截止,如額滿即提早截止。 3、本活動不開放現場報名,確定參加人員名單將於 114 年 6 月... 觀看完整文章
注意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5-29 | 點閱數: 16
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為教師待遇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經本部認定等級相當之服務年資,每次期間三個月以上累積滿一年者,得提敘一級薪級。其服務成績優良之認定基準,比照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九款所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代理教師之認定方式辦理。
重要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5-29 | 點閱數: 17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14 年 5 月 19 日院臺法長字第 114061001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依來函說明略以,為避免中國大陸混淆我國人國家認同,且 軍公教人員依法負有效忠國家之義務,爰通函禁止現職軍公 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倘違反規定,亦未於服務 機關(構)學校清查據實以告,經發現後應由各用人機關(構) 學校,本於權責予以適當處置。
注意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5-27 | 點閱數: 42
一、中國大陸近年持續增修國安法令及擴張司法管轄範圍,又於 113 年 6 月 21 日發布「懲獨 22 條」,並設置懲獨舉報信箱,加劇國人赴陸人身安全之不確定性。公務員不論因公或因私赴陸均屬兩岸交流體系的一環,考量公務員相較於一般民眾,承擔維護國家體制安全、接觸國家機密事項及保障國人基本權利等責任,為陸方滲透竊密之重要對象,赴陸遭留置盤查之安全風險較高,請提高赴陸風險意識及瞭解中國大陸強化管控情形,以利赴陸前審慎評估人身安全程度,減少赴陸可能意外及風險。強化人員赴陸風險意識之宣導,並於赴陸前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必要資訊,以保障赴陸後之人身安全。 二、陸委會官網「國人赴陸港澳登錄系統及...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5-22 | 點閱數: 57
一、教育部於 108 年建置「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並多次通函各校以學校名義組團赴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不論實體、視訊(線上)等交流形式,於活動起始日 1 個月前至前揭平臺之「教育交流活動」頁面登錄,並於活動完成後 1 個月內至「事後登錄」回報活動概況。此外,學校如有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之情事(無論實體或線上),應於公告日前或公告日起 3 日內至前揭平臺之「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頁面登錄。 二、大陸委員會自 113 年 6 月 27 日起調升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為「橙色」,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旅行,爰請加強宣導當前兩岸情勢與政府政策,提醒所屬師生赴陸交流風險及挑戰,以落... 觀看完整文章
注意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5-05-22 | 點閱數: 28
一、查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 114 年 4 月 16 日陸法字第 1140400361 號令略以,兩岸條例第 9 條之 1 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獲得中共批准定居而發給之「定居證」以及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後取得之「居民身分證」。次查銓敘部 114 年 5 月 2 日部退四字第 1145817851 號函轉准陸委會同年 4 月 22 日陸法字 第 1149903956 號函略以,兩岸條例第 26 條之「設有戶籍」與上開同條例第 9 條之 1 規定應作相同解釋;又陸委會就上開條文所為之函釋,均應溯自法規施行時生效。 二、復依兩岸條例第 26 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70 條第 3 項、第 72 條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第 13...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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